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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管理操作指南
处置固定资产分
1、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1.处置固定资产:按3%减按2%(不能开专票),销售自用固定资产。
2.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11%,特定情况5%,(如果在外地要预缴按5%在地税机关预缴,后在机关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工作时间:上午08:00-11:50 下午13:2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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