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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14年第57号废除了原有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即,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的讲解不够明确,特此注明。
有形动产租赁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抵扣,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貌似讲解有的地方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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