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形成的可抵扣差异,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特殊规定
16.题干: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已经缴纳与转让丁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属于应税合并,此时商誉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此时无暂时性差异。免税合并,商誉计税基础=0.此时形成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7.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大于成本20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15%=3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所得税费用。政府补助,税法规定将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此时计税基础=0.形成可抵扣差异160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600*15%=240万元。应交所得税=(5200+1600)*25%=1020万元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1020-240=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