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1、五张表格按照”人、料、机“可分为三部分
2、物资供应商与机械设备租赁商分别需要填列两张表格即基础信息表与纳税人资格梳理表
3、劳务分包只需要填列劳务分包商信息表格
结构:
1、五张表格按照”人、料、机“可分为三部分
2、物资供应商与机械设备租赁商分别需要填列两张表格即基础信息表与纳税人资格梳理表
3、劳务分包只需要填列劳务分包商信息表格
对于目前已取得的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存在打印不清楚、错行、纳税人识别号填列错误等情况,在”营改增“后这部分发票将会无法进行认证抵扣,因此需要退回发票由供应高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此提示。
商业零售企业和水、电、气企业、报刊自办发行。食品连锁以及药品批发行业若提供国税通用机打发票。需联系供应商,确认其纳税人身份。
模拟期间的核对方式
营业成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耗用的材料费用;
2、耗用的人工费用;
3、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用;
增值税制下货币资金的变化不具有规律性,,且相对于营业税制下的固定的税款支出更能反映出企业的增值税管理水平,进项税额管理水平高则现金支出低,进项税额管理水平低则现金支出高,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机关按照项目部计提预缴增值税进行汇总,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额“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项目部以当期”工程结算“与增值税预征率计算的预征税额及在项目部所在地缴纳的其他增值税为基础,按照项目部所在地的附加税率,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会计处理: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及其他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直接进入相关成本。
鉴于改征增值税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可分离进项税额不确定,导致预计合同总成本无法确定,所以模拟期间主营业税业务收入确认的原则同现营来税模式,只是核算的税额为正常系统下的收入除以(1+11%)。
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而支付的、按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等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附件:
1、营改增模拟运行业务手册之一增值税会计核算手册;
2、营改增模拟运行业务手册之二发票操作手册;
3、营改增模拟运行业务手册之三纳税申报手册;
4、营改增模拟运行业务手册之四税负分析手册;
5、营改增模拟运行业务手册之五特殊业务指导手册。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
计税基础不同;
1、营业税的营业额=收入
2、增值税的销售额=营业额-销项税=增值税下确认的收入。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征收率问题:
第一条: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改为征收率减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第二条:6%征收率特定货物改为3%征收率;
第三条:4%征收率特定行业、特定货物改为3%征收率;
第四条:开始执行期限: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执行。
同材料抵顶劳务类似,某些项目部在施工中,也存在机械费抵顶劳务款的行为。在这些劳务分包中劳务款是综合单价计价,即劳务款包含了劳务队机械费。但是实际上劳务队使用的是项目部的机械,在结算时财务会根据计价扣除这部分机械使用费。这种情况就属于机械费抵顶劳务。
罚款的账务处理:
施工方与建设方协商,同意扣减“工程结算总额”的情况下,“罚款”的处理有两种情况。
1、工程未最终结算时,可在后期对工程的验工计价环节扣除。
2、如果工程已经结算,发票已经开给建设方,则应根据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由施工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抵后,再按扣除罚款后的金额为建设方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
劳务分包计价时间存在的税务风险:
当期销项税额:付款方对工程公司计价;
当期进项税额:工程公司对施工队计价;
当期应纳税额。
模拟期间结束后,机关本级进行清算分析。机关财务人员填写《增值税清算税负计算表》。主要用于计算建筑业采取“项目部预缴,法人汇总清算”方式下,项目部模拟期末按收入比例清算的税额占当期应税收入的比例。
税负分析表格主要达到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测算模拟期间核算主体的税负;
二是分析影响税负增减变动的关键因素,为下一步制定相应的对策建议,完善企业相关制度,降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