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机构,配齐人员,
2、主动沟通,平稳过度
业务谈判,专项谈判,战略谈判。
两大部分:上面政策层面准备工作,下面操作层面
三项具体内容:完善财税政策,改革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营改增政策推演
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与征收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方式、纳税地点。
纳税人:纳税主体为机构。以合同主题确定纳税主体。
征税范围: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税率和征收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1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
纳税方式:项目部预缴,机构(法人或分公司)按季度汇总;在同一县市的,有机构统一汇算缴纳;预征率2.5%;
纳税地点:预交增值税,项目部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机构主体主管税务机关;
特殊事项:存量资金、在建项目、甲供材、财务费用、不动产、林建设施、BOT/BT/PPT.
存量资产:营改增前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
解决一个争议,拓宽两个范围,简化三个要求,加强四项管理。
一、问题推演
年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是税务主体的划分标准。
预收款项不缴纳增值税。
项目部按2.5%按月预缴,都是到当地国税局缴纳。
营改增之前购入的存量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